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深圳市第十二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22深圳技能大赛的总体安排,组织开展以“新时代、新技能、新梦想”为主题的市级一类大数据技术应用职业技能竞赛。为确保竞赛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竞赛宗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加快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更好地激励我市从业人员学习大数据技术、面向实践、强化能力,加快为我市数字经济发展培养和选拔一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努力推动争创深圳质量新优势。
二、组织机构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总工会
承办单位:深圳技师学院
广东泰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指导单位: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
(二)竞赛组织架构
为加强本次大赛各项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与管理,在深圳市第十二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22年深圳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领导下,按照组委会办公室具体工作要求,成立大数据技术应用项目执委会,负责赛事组织协调、技术实施、后勤服务、健康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执委会成员如下:
主 任:罗德超 深圳技师学院党委书记
副主任:籍东晓 深圳技师学院副校长
张良均 广东泰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成 员:袁 军 深圳技师学院竞赛办主任
廖银萍 深圳技师学院信息与通信学院院长
朱艳萍 深圳技师学院信息与通信学院教研室主任
张尚佳 广东泰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总监
张 敏 广东泰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培训总监
罗金萍 广东泰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数据分析师
执委会办公室设在深圳技师学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五联社区将军帽路1号。联系方式:张尚佳,18682289783。
执委会下设各竞赛工作组、专家裁判组、赛务组、申诉受理组、设备及后勤保障组。
三、竞赛项目及标准
(一)竞赛项目
大数据技术应用。
(二)竞赛标准
参照广东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大数据技术应用赛项标准,结合新时代行业企业发展方向,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的相关内容,由执委会组织专家制定,具体要求见技术文件。
四、参赛对象及报名
(一)参赛条件
在我市就业或就读、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内的中国内地公民及港澳地区居民,由所在单位(院校)推荐报名参赛。已被认定为“深圳市技术能手”的选手不得参加相同项目的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应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具备相应职业(专业)扎实的基本功和技能水平,有较强学习领悟能力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及应变能力。
本次竞赛为单人赛,同一单位(职工)报名人数不超过10人,同一院校(学生)报名人数不超过20人。初赛报名人数原则上不少于60人,如报名人数不足可延长报名时间或取消比赛(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二)报名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2年9月16日下午17:00止。
(三)报名方式
竞赛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参赛选手登录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选择职业技能竞赛→职业技能竞赛个人报名→在线申办,按系统要求填写资料并上传报名材料。审核结果请登录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用户中心→我的事项中查看。审核通过后,于竞赛报到时凭身份证领取参赛证。
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登录网址:https://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login。
(四)报名资料
竞赛报名申请表(系统填报资料后下载打印申请表,表格须本人签字和单位盖章后上传)。
(五)咨询方式
张尚佳,18682289783。
五、竞赛安排
(一)宣传发动
根据竞赛项目的要求,持续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影响辐射至深圳市各区。重点宣传技能人才政策、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及增强社会各界对技能人才的认同。
(二)疫情防控
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竞赛全过程的动态管理,确保竞赛事活动科学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三)赛前培训
执委会结合竞赛实施进度,在赛前组织参赛选手熟悉场地环境、设施设备,提供理论知识、安全知识、技术文件规则解读等培训。
1.初赛赛前培训。
时间:2022年9月17日。
培训内容:初赛理论知识复习资料答疑。
方式:在线会议
2.决赛赛前培训。
时间:2022年9月19至23日。
培训内容:竞赛平台使用方法,决赛样题的讲解、答疑。
方式:在线会议
(四)组织实施阶段
本次竞赛为单人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由裁判长组织落实各项技术工作。
1.初赛。以理论知识竞赛方式,取排名前60名选手进入决赛,具体要求见技术文件。
时间:2022年9月24日。
地址:深圳技师学院
2.决赛。以实际操作竞赛方式,具体要求见技术文件。
时间:2022年9月25日。
地址:深圳技师学院
3.相关公布。竞赛复习资料、样题、成绩、综合排名在网站http://www.szzx.org.cn/→“技能竞赛”→“技能竞赛总览”栏目对应项目下公布。
4.综合排名。依据初赛和决赛两部分成绩按比例累加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具体要求见技术文件。
以上竞赛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执委会通知为准。
六、奖励办法
(一)荣誉称号
1.认定“深圳市技术能手”。竞赛全部成绩均合格的优胜参赛选手,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认定为“深圳市技术能手”。具体名额为:单人赛项决赛实际参赛人数在50人以上的,取前8名;在25至49人之间的,取前4名;在10至24人之间的,取前2名。已认定为“深圳市技术能手”的选手,不再重复认定。
2.授予“深圳市五一劳动奖章”。单人赛项的竞赛综合成绩第1名选手,由所在单位及工会推荐,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深圳市总工会授予“深圳市五一劳动奖章”(决赛实际参赛人数少于50人的项目,获奖选手及学生不予申报)。
3.纳入“深圳工匠”培养计划。竞赛综合成绩前8名的参赛选手,可按程序申报纳入“深圳工匠”培养计划,并颁发相关证书(决赛实际参赛人数少于50人的项目,获奖选手及学生不予申报)。
(二)奖项
本次竞赛项目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颁发证书。一等奖获奖比例原则上按照实际参加决赛人数的5%设置且获奖人数不超过3名;二等奖获奖比例原则上按照实际参加决赛人数的10%设置且获奖人数不超过6名;三等奖获奖比例原则上按照实际参加决赛人数的15%设置且获奖人数不超过9名。奖励人数涉及比例的按四舍五入取整。
(三)奖金
综合成绩前8名的选手,由执委会颁发奖金。具体为:第1名10000元;第2名6000元;第3名4000元;第4—8名各1000元。
(四)颁发“优秀组织奖”
对在本次大赛中作出突出贡献,或在参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由执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
七、其他
(一)各参赛选手在竞赛中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
(二)本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实施方案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第十二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22年深圳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所有。
实施方案下载链接:http://hrss.sz.gov.cn/xxgk/qtxx/tzgg/content/post_100573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