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金融数学建模竞赛章程(2022年修订)

发布时间:2022-10-15 作者:本站原创 浏览量:2413

粤港澳金融数学建模竞赛章程(2022年修订)

一、总则      

为了开展数学建模方法在金融领域的创新研究,促进数字金融,数字货币和智能金融与传统金融投资领域的融合发展,鼓励数学和金融领域的交叉渗透和原始创新,培养和发掘金融科技方向的具有国际视野、默合世界主流的开拓创新人才。广东省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粤港澳应用数学中心设立粤港澳金融数学建模组委会,联合金融投资机构等负责组织举办粤港澳金融数学建模竞赛。

二、竞赛内容

竞赛题目来源于数字金融,数字货币和智能金融与传统金融投资领域实际问题。参赛者应根据问题要求,以数学建模方法为基础,完成一份金融问题的解决方案,并以论文的形式提交。竞赛评奖以建模方案的可行性,创造性和可实践性为主要标准。

三、 竞赛规则

1、竞赛每年举办一次,通常定在11月的第一周,赛期一周。竞赛采用统一竞赛题目,参赛队任选一题以通讯竞赛方式作答。

2、参赛者由不超过3名在读大学生、研究生组队参赛,没有地域限制。同一队参赛学生必须来自同一所学校,可以专科、本科、研究生单独组队,也可以混合组队,但组别以参赛队员中最高学历分类,分别分成专科组、本科组、研究生组。

3、参赛队员可以使用各种图书资料、计算机和软件,可以咨询指导老师和领域专家,但须独立完成赛题。

4、竞赛开始后,赛题将公布在指定的网址供参赛队下载,参赛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并按要求准时交卷。

5、论文将进行查重处理,雷同论文是视为违规。

6、竞赛组委会有权将参赛论文以任何形式进行公开展示(包括进行网上公示,在书籍、期刊和其他媒体进行正式或非正式发表等)。

四、 组织形式

竞赛主办方粤港澳金融数学建模竞赛组委会负责制定竞赛规则、报名、赛题、评议和颁奖等。

五、 评奖办法

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评阅专家组进行评阅,初评出的创新金奖、银奖、铜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并对创新奖和一等奖进行面试,面试不合格的队将被降级或取消奖项。

除了创新奖外,所有其他奖项分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组分组评审。

组委会将给获奖队伍颁发获奖证书,获创新奖的队颁发奖金。

六、 公示和异议制度

竞赛设立公示制度,获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异议包括举报和申诉,均须以书面实名形式提出,并提供证据。组委会负责核查并在一个月内给出处理意见。对获奖等级申诉原则上不予受理。

七、 竞赛经费来源与使用

经费来源主要包括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资助,社会各界的赞助和参赛费。 经费使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用于支持与竞赛相关的活动。经费支出按组委会预算安排执行。

八、 解释与修改

本章程于2022年10月15日修订,其解释和修改权属于粤港澳金融数学建模竞赛组委会。